问:在韩国,中午休息时间发生的事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?

2020-03-22

答:“休息时间”是指,脱离用人单位的支配管理,员工可自由安排的时间。由于脱离用人单位的支配管理时间,故休息时间发生的事故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。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典型事例就是休息时间与同事踢球受伤的情况。

但,即使是午休时间或休息时间,如在用人单位的支配管理下发生的事故也认定为工伤。最具代表性的情况为,在用人单位准备的食堂或指定的饭店里吃午餐时发生的事故。如在用人单位准备的食堂发生事故,则视为在用人单位的支配管理下发生的事故。


那么,不具备食堂的公司怎么办?过去,因公司里没有食堂,在外面吃完午饭回来的途中发生的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。原本公司不提供食堂已经很不方便了,再不认定为工伤的话,就太冤了。为消除公司是否拥有食堂而认定工伤与否的不平等因素,韩国劳动福利公团于2018年6月11日变更了业务指南。变更后的指南对午餐时间发生的外部事故也认定为工伤。但,要把外面用餐途中发生的事故认定为工伤,须满足以下条件:

①是正常的用餐的行为;

②可以在休息时间(午餐时间)内结束用餐并返回工作场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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