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在韩国,有时房东会以未找到下一位租户为由拖延退还押金。此时,很多租户会选择继续居住直到押金退还。如果您需要搬家或返回原居地,可以向法院申请租赁权登记命令。一旦租赁权登记完成,租户的优先受偿权和对房屋的抗辩权仍可维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