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国籍A某在韩国工作。A某与韩国国籍B某相识并打算结婚。由于工作签证到期,与B某举行婚礼前先进行了婚姻登记。首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认为A某为了延期就业签证期限,通过与B某虚假婚姻登记取得韩国国籍,因此未批准延期或变更签证。婚礼前夕A某计划去中国大陆接母亲参加婚礼,但由于签证未得到延期,一旦出国就无法进入韩国境内。
对此,利仁律师事务所代理A某和B某,说服首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“二人的婚姻是真正的,并非为了非法延期或变更签证”。最终,A某顺利延期签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