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首尔经营餐饮店的中国广东籍A某,经常去外国人专用赌场赌博。每次输钱的A某有一天意外地赢得了2,000万韩元。A某怀着喜悦的心情准备将那笔钱兑换成人民币。为了减少手续费,找一家赌场周边的地下钱庄进行了兑换。两天后,A某去中国出差,把赌场上赢得并已兑换的人民币放进包里,抵达了机场。不幸的是在机场安检处被查到装有现金的手提袋,A先生未能如期前往中国,并因违反“外汇管理法”被处以1,000万韩元。
虽然A某立即缴纳了罚款,但因有本次前科记录,一回国签证就被取消,无法再返回韩国。一旦签证被取消,在韩国经营餐厅的A某来说一定是重大的打击。
对此,利仁律师事务所代理A某向首尔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违法审查,并举证以下几点。
1、保证A某今后在韩国不再做违法行为;
2、A某在韩国经营餐厅,如取消签证,将产生很大的损失;
3、A某不知道在韩国出国携带1,000万韩元以上的现金时需要申报;
4、A某携带的1,000万韩元是正当渠道获得的。
经审查,A某的签证未被取消。据说A某仍在韩国经营餐厅,最近又新开了2家餐厅。